今天,让我们再提“公民道德”!

作者:不详  时间:2007/9/20 11:21:20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
  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为全体公民尊敬、钦佩和学习的全国道德模范集聚北京,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会见。我们向获得这一荣誉的全体道德模范表示崇高的敬意。 
  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2001年,中央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有力地推动了公民道德建设;2003年,中央确定每年9月20日为“公民道德宣传日”,使道德宣传日益深入人心。2006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社会兴起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潮。这些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在各种会议和赴各地考察中强调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十分关心各行各业道德模范的成长和进步,号召社会各界认真学习道德模范的高尚情操和优良品质,不断向各级干部提出提高道德素质的要求。这一切,对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从革命战争年代、和平建设时期到新世纪新阶段,中华大地涌现出一批又一批道德楷模。这些高尚的人深深扎根在广大群众心中,用平凡的行动和伟大的精神,感动和带动人们见贤思齐,奋发向上。这次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由千百万群众直接投票、点击评选,受到广泛的认同和爱戴。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人民的优秀品质,集中表达了人民群众的道德追求,集中反映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这种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和支持的评选活动,对于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进一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一次有力的推动和引导。 
  全国道德模范称号是一个崇高的荣誉,道德模范给予社会的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荣誉在身的道德模范们要在各自的岗位上戒骄戒躁,保持先进,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关心道德模范、爱护道德模范、宣传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模范的良好风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今天,让我们再提“公民道德”!
  今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集中展示《纲要》颁布以来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那是一个个令我们钦佩和感动的名字。钦佩,是因为他们确实不同凡响,他们是道德标杆;感动,则因为我们受到了震撼和感化,这正是这些道德偶像的积极效应。
  事实证明,我们从不缺少道德资源。道德是基本的善,道德是燃烧的光,道德也应是我们的生活方式。然而,遍布周遭,经常听到有人大发感慨:“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人心何以不古?世风如何日下?要想举例委实不难,比如,拜物教汹汹而来,精神被物质打败,金钱俘获了道义。再比如,恶在迸发,现有的一些秩序被潜规则所代替;善在消隐,良知在回避,道德缺席……
  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一书中指出,道德分为“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前者是人们对至善的追求,人们遵守了愿望道德就会受到赞美;后者是人们对社会生活的基本要求,即便遵守了也不会受到赞赏,因为本来就该做的,但一旦违反就会受到谴责。按说,生活中的一些道德都是“义务的道德”,然而,许多时候,原本是应该遵守的道德我们没有遵守,而一旦我们做到了应该做的道德——义务道德,就能轻易获取掌声。比如,拾金不昧本是义务道德,但如今拾金不昧反而被不吝赞美。
  道德底线一再降低,不能不令人忧心。
  有论者认为,通过对道德资源的开掘、阐发、创构和宣扬,影响社会大众的生活和信仰,使之符合今日人类文明的较高道德水准,这是一条必由之路。诚然,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现实意义正在于此。但是,完成道德重建,对道德模范的表彰只是一方面,还有三点值得关注:
  其一、孔子曾言“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此言虽然不全面,但毫无疑问,当前一些官员,官风、官德不正,对社会道德有着巨大的杀伤力。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官”为民之表率,“官风”决定着民风,官德决定着民德。揆诸现实我们发现,一些官员道德败坏,有时简直是不道德的“集大成者”。如此一来,又怎能让群众信服?
  其二、提升人们从善的信心,降低人们遵守公德的风险。在现今社会中,无论是耳闻还是目睹,有太多的例子证明了好人无好报,比如,英雄流血又流泪,比如见义勇为反被诬。如此一来,谁还敢做好事?谁还会做好事?当然,一些人行善未必未求得回报,但绝不愿被诬蔑。因此,如果不建立最基本的道德秩序,人们就会是非不分,无所适从。
  其三,重拾人们信仰,让信仰不再缺席。物质之外,还有精神,现实之外,还有理想。哲学家康德说:“有两种事物,我们越是经常、持续地对它们反复思考,它们就总是以时时翻新、有增无已的惊叹和敬畏充满我们的心灵:这就是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不妨反观一下,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对道德不那么敬畏和敬仰了呢?
  毫无疑问,只要社会仍然前行,只要基本的公序良俗不被打破,就会有道德英雄出现。或许我们也可以期待,有朝一日,我们不需再对道德楷模进行大张旗鼓地评选和表彰,那时,人人都是道德人,道德已经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
  中央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深远意义
  2007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届时,中央将表彰全国道德模范,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
  其实,自本月初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在中央各主要媒体和主要新闻网站公示以来,各地纷纷自发开展向道德模范人物学习热潮,以道德模范人物为榜样,自觉规范文明行为,努力提升道德水平,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文明风尚骤然浓郁,社会和谐气氛骤然温馨。这次中央把全国“十大模范”候选人汇集到首都参加评选表彰活动,意义深远,影响空前。
  全国集中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有利于促进全民族树立高尚的道德观、价值观、荣辱观。勿庸讳言,由于历史的、现时的种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损人利己习惯等不良风气的影响,加之正面、积极的宣传教育的乏力,一些地方文明水平滑坡,道德风气低迷,漠视求助、见死不救、坑蒙拐骗、敷衍塞责、欺老辱亲、玩世不恭种种不文明、不道德、以至违背法纪人伦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我是流氓我怕谁”成为一种荣耀和能耐的象征,社会和谐倍受影响,治安稳定倍受干扰。所有这些,从某程度上来说,无不是社会道德观、价值观、荣辱观模糊乃至颠倒的表现和反映。全国五大“十大模范”的光辉道德楷模树立,等于点亮了“50盏道德灯塔”,13亿人民在道德建设过程中,不断改造自我,不断提高自我,不断完善自我,有了可供学习和比靠的目标和镜鉴。 
  这次中央集中评选表彰活动为各地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做出了榜样。希望各地在积极宣传现已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及候选人的同时,积极培养扶植新的道德模范新秀,层层推荐,层层评选,多多益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各类道德模范的高尚情操、优秀事迹,让他们成为人民群众追捧的“道德明星”和“道德偶像”,对他们趋之若鹜,心甘情愿地折服、敬重、崇尚、效法。人民群众一旦诚心诚意地甘当道德模范的“粉丝”,那么,一个空前的全民的自我道德素质教育活动就会如火如荼,国民道德素质水平就会与日俱升。这正好应验了两句老话:“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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