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这样一个病句: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举办奥运会是向世界展示一个开放、繁荣、文明的中国形象。可以在句末加上“的机会”或“的平台”,但可否在“举办奥运会”的后面加上“的目的”?欢迎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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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问题不是在这里,应该在前面: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这里主宾搭配不太好,再就是前面的礼仪与后面的开放、繁荣有多少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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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奥运会是向世界展示个开放、繁荣、文明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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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副站长的看法,民族是属人的集合概念,邦是区域概念,前后不搭配的。后句不能加“的平台”或“机会”,加了就不合语法了,如果非要加就把“举办”去掉;另,不可在举办奥运会后加“目的”,加了句意就有问题了,举办奥运的目的不是这么单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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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指的就是中国,不同于指哪一个少数民族。所以前句没问题。错在“举办奥运会是……形象”搭配不当,应加“的机会”,换成“的目的”则“句意就有问题了,举办奥运的目的不是这么单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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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站长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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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指的就是中国,不同于指哪一个少数民族。所以前句没问题。错在“举办奥运会是……形象”搭配不当,应加“的机会”,换成“的目的”则“句意就有问题了,举办奥运的目的不是这么单一的”。
基本同意这个说法。后一句应从语法、语意和逻辑关系上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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