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反悔”吗?
——《羚羊木雕》一文所引发的伦理与守法的思考
《羚羊木雕》是人教版义务教育实验课本七年级上册的一篇精读课文。内容是:“我”把家里羚羊木雕这一贵重物品在未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送给了“我”的好朋友万芳,以此来表示小伙伴之间的友谊。然后家长则因为物品的贵重而要求索回。作者原拟定的题目是“反悔”,站在“我”的角度上。而后来编者把标题更改为“羚羊木雕”,以物作标题。
文章意在通过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反映家庭成员之间的思想矛盾,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怎样既敬重父母,又尊重孩子的情感?
笔者认为,对于《羚羊木雕》故事里围绕“赠送”和“索回”那只羚羊木雕,发生了父母与孩子之间、孩子与孩子之间所发生的两组矛盾。如果用原有的眼光和观点来看这一《羚羊木雕》,未免视野狭隘、看法偏颇,也有悖于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大家只要注意,就会发现新课程里很多的语文课都不大像心目中的语文课了。在语文课上安置一些原来我们认为不是语文该做的事,这是非常自然和正常的,也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其实,各门学科里都有一些超出自己学科、与其它学科有一定联系的东西,在学科与学科之间搭建相互沟通的平台,要注重跨领域的学习,这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的发展是大有好处的。现就《羚羊木雕》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友谊与江湖义气。故事的主人公“我”是一个内心充满友情、珍惜友情的小孩。在课文里,坚持诚信的“我”的呐喊和反抗是无济于事的!面对毁坏诚信的 “我”的爸爸妈妈和万芳的妈妈,“我”除屈服和逆来顺受外别无选择!“我”只选择“哭”。我们不能排除极个别思想偏激的学生会大吵一场,抑或赌气沉默。也有可能离家出走。表面上看,文章试图通过教导和培养学生“重友谊轻钱财”的道德品质,却忽略了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熏陶下,所谓的“友谊”不但会危害诚信原则,而且更容易使学生在与课文的情感共鸣中,将所谓的“友谊”和违背法制原则的“江湖义气”混为一谈而难以区分,从而在“友谊和义气”旋涡中迷失价值判断的标准。如果按“友谊重于一切的话”,那么孩子潜意识中,觉得在交友中要“仗义”。这种认识有较大的局限性,对于孩子的问题,需要进行必要的疏导,帮助她们端正认识。
二、友谊与民事能力。究竟是顾及孩子们之间的友谊重要,还是孩子应该听大人的话重要?从司法实践的现实案例来看,这种价值判断标准的迷失往往会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心理驱动力,这是更加危险的!这就形成了一个从道德与伦理角度都不容易讲清楚的问题,因为孩子与家长双方似乎都有自己的理由,似乎谁都没错。怎样才能对此给出较有说服力的解释呢?只能从法律的角度寻求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