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结合才能标本兼治

作者:山东省安丘市职工子弟学校校长 赵玉升  时间:2007/1/9 17:38:27  来源:中国教育报转载  人气:
  大禹治水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详。由此反观我们的学校教育与管理,许多规章制度、法规条文乃至教育行为却仍在过多地强调“堵”,而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疏”。“严禁学生到河、海、湖、泊等危险的地方玩耍”,“严禁学生进入网吧”,“严禁学生在高压线等危险地方逗留、玩耍”,封闭式教学,军事化管理,等等。笔者认为,堵固然必要,但正确疏导与引领应是更重要的。 
  “堵”者:规范、约束、强制 
  “疏”者:疏通、引导、教育 
  笔者所在学校的南面不远处有一条运河。2006年暑假,上游水库放水,几名同学结伴前往观看,其中1名不慎溺水身亡。血淋淋的事实引起了我们的深刻反思。放假前,学校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突出强调安全问题,严禁学生到河湾洗澡、玩耍。在学校看来,可谓面面俱到,万无一失,但仍没有阻止悲剧的发生。近年来,全国各地也时有校园安全事故发生,除了教师和学校管理存在着漏洞外,教育方法和教育行为重“堵”疏“导”应该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 
  十一二岁的学生,天性就是贪玩、好动,对任何事情都充满好奇,越是禁止的事情就越想去试试,单凭“堵”,禁止学生下河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上策。我们过多地为学生设置层层障碍,使他们没有学会本应在学生时期就该学会的许多的技能。多采用“疏导”的方式,在实践课时带学生去学习游泳,给他们讲在水中常会遇到哪些危险,并教会他们遇到危险时自救的方法,才是正确的教育管理方式。 
  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现在全国上下都在抓安全,安全问题也确是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尤其是中小学、幼儿园,更是责任重大。但也正因为此,才有了那么多的学校,为强调其重要性,或为逃避责任,与学生、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而这些责任书中的内容大多是“不准……”、“禁止……”、“严禁……”、“如果……后果自负”,等等。这难道不是标准的“堵”吗?有些学校采取封闭式办学、军事化管理,平日的各种教学行为,基本上都是谨小慎微,持保守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带有危险性的教学活动一律不做。试问,如此的“堵”,学生能学会自救的本领吗?这些行为虽然一时能够避免出事,但却使学生失去了对社会了解和认识的机会,同时也缺少了对自我的了解和认识。 
  人性化的教育引导要做细做透做严做实 
  日常的管理上,许多学校也多用制度来约束和强制学生的行为,而疏于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引导,比如,路队、自行车、课间操、课间秩序、升旗、集会等各类活动的管理中过多的是强制性的检查、扣分,甚至罚款,而少了人性化的教育、引导。或者说学校也开始注重教育引导了,但却做得不细、不透、不严、不实,导致学生对常规的要求不甚理解,做起来也就时好时坏,甚至不抓也就忘乎所以了。究其原因,我想也应该是教育引导的不够,还没有让学生真正形成发自内心的良好习惯,仍然停留在一个“要我做”,而不是“我要做”的层面上。所以“堵”的教育和管理,治的是标,而要治本,还得通过正确的教育与引导,最后达到二者的和谐统一,标本兼治。 
  不少家长觉得让孩子踏入社会,会学坏变质,认为把未成年的孩子独自关在家中就安全了。事实上,光靠“堵”,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与发展是极其有害的。应该采用疏导的方式,鼓励学生多深入社会,经常参加一些公益劳动、公益服务,特别是参加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活动,以此培养学生的自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使他们了解社会,了解他人,了解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责任,为将来走向社会打好基础,自立、自强,更好地自我发展。学校要增加安全演练活动,要让孩子们在体验中增加防灾自救的能力。多向孩子讲解交通、燃气、用电、开水、食物中毒、高层坠楼等不安全因素的防范。 
  如果我们留意的话,从身边还可以发现很多教育管理工作中“堵”与“疏”的事例。“堵”只能在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设道墙,拉远了心与心的距离;而“疏”却是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体现了平等、友爱与和谐,密切了师生关系,在师生之间架起一座互相理解、信任和支持的桥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正确“疏导”,合理“堵截”,标本兼治,才能修己育人。

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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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乐由心生 于01-12 09:59发表评论: 第1楼
  • 说的很有道理,现在的很多的文件都是只强调不准如何如何,而对于该如何如何,却没有一个很实际的公示和操作,一份文件的下达,总是让人感受到一种压迫,而丝毫不能让人有一个引导性的教育,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