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教师轮岗制成为常态

作者:不详  时间:2012/4/17 20:26:59  来源:网络转载  人气:
  武汉市教育局淡化中小学教师校籍,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缓解上好学校难和择校风。“择校,实质上择师。”武汉市教育局局长徐定斌称,目前,名师的管理多数集中在名校。从今年起,武汉市将淡化教师身份管理,淡化教师校籍,强化教师区域管理,使名师更加容易流动。(新华网4月14日)
  实施教师和校长的轮换制,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重要举措。这已经明确写入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但是,在现实之中,推进教师轮换,遭遇较大的阻力。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是教师身份的阻力。我国以前的教师聘任,大多由各学校自主进行,所谓“校聘”,且各校教师的待遇存在明显的差异,如此一来,推进教师轮换,不但教师不太情愿,学校也不愿意——自己的教师,怎么可能轮换给别校用呢?
  二是社会公众的阻力。虽然义务教育均衡被《义务教育法》确定为各地方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首要职责,我国老百姓也深受择校之困,但是,对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普遍存在一种担忧,即会不会消灭传统的特色学校、名牌学校,“削峰填谷”。对于教师的轮换,薄弱学校自然欢迎,可一些传统强校及其所对应的学区老百姓并不赞成,而从“发展教育以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教育质量需求”这一角度看,“削峰填谷”式的轮换,也是不妥当的。
  此次武汉淡化教师的校籍,有助于轮换制的推行。这也是国家所确定的改革方向,按照国家的规定,我国教师管理,将实行“省考、县聘、校用”,即在一县之内,教师和县教育部门发生聘用关系,因此其身份就从某学校的教师,变为某县的教师,在县域内可实行自由的轮换。——我国教改《纲要》强调,要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这当然不只是教师身份的简单变化,随着教师聘用关系的调整,教师的薪资待遇保障机制也将变化,在县域内必须做到各校待遇标准一样,否则,如果依然存在城乡差别、校际差异,轮换是难以推进的。事实上,从发达国家推行义务教育教师轮换的经验看,乡村学校的教师待遇,往往要高于城市学校的教师待遇。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发达国家,义务教育教师是国家教育公务员,作为国家公务员,教师在享有公务员权利、待遇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但就是如此,对于教师的轮换,也不会单纯强调义务和奉献,而会从教师职业本身建设角度,增加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除了薪酬待遇更高之外,乡村教师获得的晋升空间也比城市学校教师大。
  因此,推进教师轮换制,实质要求改变原有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模式以及配置模式。当前,要做到由县级财政统筹全县的义务教育——目前我国不少地区,还过多依赖乡镇财政保障本地的义务教育——而要进一步扩大均衡的范围,则必须实施义务教育的省级统筹,逐步做到一省范围各校的办学标准相当、教师待遇标准相同。为保障教师的待遇,做到教师管理责权利明晰,我国也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将教师纳入公务员管理,实施国家教育公务员制。
  这样看来,教师轮换制,不是简单的教师交流,而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一个环节,是政府部门增加对教育的投入、转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模式之后,十分自然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轮换将成为常态。反之,如果政府部门并不增加教育投入,也不着力推进所辖区域内的学校办学标准趋向一致,只是硬性规定一所学校每年轮换一定比例,可能很难起到好的效果,出现公众所担忧的问题,而且,轮换制甚至可能会发生变异,比如,由于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行政来决定谁进行轮换,因此,很有可能将此作为管理教师的一个手段,学校领导会把不听话的教师,轮换到大家不愿意去的偏远地区、薄弱学校,如果出现这种局面,轮换制就无法带来义务教育的均衡,反而败坏教育风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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