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贫困生:宁可错发人头也不该漏掉一个
作者:不详 时间:2011/10/17 19:52:40 来源:网络转载 人气:
高校救助贫困生、特困生,面临贫困身份资格甄别难的现实尴尬,可以理解。别的不说,大学新生入学前,家长或学生亲自跑县乡村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以证明自己家庭经济贫困、特困,需要照顾,并作申请助学贷款依据的现象,相当普遍。尤其,这种“跑办”,是缺少监督的,极可能作假,这无疑造成了甄别难的语境。因为人员多,数量大,真假难辨,甄别起来工作量相应加大。如果没有足够的人手,没有足够的经费、车辆,是难以亲临贫困生户籍所在地、贫困生家庭进行走访考察评定的。
但即便这样,高校认定贫困生、特困生,也不该像前不久披露的昆明理工大学某学院那样搞“比惨”演讲,也不该像福州某高校那样搞“竞选”。学生上台“晒贫困”,既涉嫌冷暴力,又侵犯隐私,有损人格尊严。如果家庭遭遇意外,家人大病大灾,尚且可以说说。如果父母长辈是农民、残疾人,属社会弱势群体,“晒贫困”无异于“晒父母无能”、低人一等。很显然,一批贫困生、特困生因为这个“比惨”、“竞选”的不当认定方式,而被抛弃在获得助学金救助之外。这同时反证了如此认定贫困生、特困生,从而赋予救助资格的失败。
湖北经济学院规定,“学生有抽烟酗酒习气、就餐卡消费过高等情形之一”就不能认定贫困生,也有失公允。学生有不良习气、追求高消费,不代表他的家庭经济状况好。贫困家庭学生能有上述“异常”行为表现,首先该引起学校的重视和警觉,起码该访查这名学生手里的钱到底从哪里来的,是否合法,并对其“异常”行为表现进行批评、教育,改掉不良习气,遏制追求浮华攀比等心理。
基于此,笔者认为,尽管高校贫困生、特困生身份资格甄别工作有难度,国家拨付的助学金额也有限,但是也不能在认定方式上简单粗暴,不保护学生及家庭隐私,不维护学生人格尊严,不照顾学生们的感受。助学金政策一旦遭遇手段不当,也会“好心办坏事”,让好端端的政策落个不仁不义。
鉴于高校独立认定大学生贫困身份资格的难度,应该协调民政部门,联手实施该项工作。同时吸纳社会力量,加强监督。如果民政部门提前将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统计、调查、核实好,独立建档,与学生档案并行或封入其中,待录取任务完成后才准许高校打开。高校据此直接赋予助学金资格,并与家长或学生联系办理助学贷款之类事宜,而不用家长或学生“跑证明”,估计一切就简单多了,也温馨多了。高校若对个别贫困档案有疑义,单独调查一番,也不会有太大工作量。同时,对违规行为,也容易督察,并可以随时启动问责机制。
总之,国家建立助学金制度,出台相应政策,并拨付专项经费,高校和社会必须积极搞好对接。如果认定甄别有困难,也该坚持“有理推定”,宁可错发人头,也不该漏掉一个。大学生的不良表现固然可以作参考,但大学生如果统统在日常行为上“晒贫困”,把新衣服打补丁,也是忍俊不俊的。倘若大学生对此来通恶搞,我们的大学将很寒碜,要吃不了兜着走。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用户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