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半旗志哀闪耀人性和法治的光辉
作者:刘紫荣 时间:2010/4/21 16:44:53 来源:流浪客转发 人气:
历史会铭记这一天,2010年4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再次为罹难的玉树同胞而降;
人民会铭记这一天,2010年4月21日,亿万中华儿女停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向罹难的玉树同胞表示深切哀悼。
截至4月20日下午17时,玉树7.1级地震已夺走了2064个鲜活生命。面对罹难的骨肉同胞,我们唯有徐徐半降历经数次战乱依然昂然飘扬的五星红旗,用这种最高的国家仪式,向他们每一个人表示深切的哀悼,表示最崇高的敬意。我们相信,有13亿同胞的目光相送,有半降国旗给予的尊严相伴,他们会在九泉之下安息。让我们再次为他们祈祷,一路走好。
这是继“5・12”汶川大地震后,国家第二次是为黎民百姓降半旗志哀。有评价说,它是体现了中国政府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性精神。是啊!五星红旗为生命而降,为罹难同胞而降,不分民族不分性别不分年龄。在五星红旗温暖的怀抱里,每一个生命都是她的血脉,都是她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份多么浓烈的母亲啊!这悲怆中闪烁的人性光辉,我们要向您敬礼!
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今天,我们以国家的名义降半旗志哀,表达对死者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既是人性的需要,也是法治的需要。
党和国家领导人深入玉树灾区,多次强调要科学救灾、依法救灾。在我们看来,降半旗志哀也是依法救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并且规定,只要死亡的人数在5人以上,就可以降半旗志哀。
今天,我们降半旗志哀,正是对民众呼声和依法救灾的回应。半降的五星红旗,让我们体悟到了国家对公民尊严的看重,更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法治中国的快速崛起。
凝望半降的五星红旗,向罹难同胞们致哀,对于幸存者,对于活着的我们而言,还是一次特别的心灵感动和精神洗礼。为了罹难的同胞,为了活着的亲人,为了祖国的复兴,我们必须好好地活着、坚强地活着,让鲜红的国旗为更多鲜活的生命昂然飘扬。
我想,降半旗志哀所蕴涵的这些特殊价值,正是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不屈不挠、自强不息、奋勇前行的不懈动力。
多难兴邦,万众一心跨过这道坎儿,迎来的必将是曙光。“新校园,会有的;新家园,会有的!”明天,我们的国旗将为国家的尊严、人民的尊严冉冉升起,昂然飘扬在世界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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