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的正确书写

作者:山东省枣庄市第三十七中学 李霞 李尚军  时间:2007/7/7 7:05:29  来源:会员转发  人气:
  在批阅同学们作文的时候,我发现有许多同学不会正确的书写数字。我认为每个同学完全有必要认真的学习一下数字的书写规范。
  一、汉字数字的正确书写。
  1.在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彩的词句中,必须使用汉字。如二万五千里长征、八一起义、九●一八事变、第三世界、五●四青年节等,都不能用阿拉伯数字代替。
  2.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表示概数时,使用汉字,并且不能用顿号隔开。如五六天、十七八岁,不能写成五、六天,十七、八岁;四十多岁、一百多斤,不能写成40多岁、100多斤。
  3.星期必须使用汉字。如星期六不能写成星期6,周四不能写成周4。
  4.夏历和清代以前的纪年用汉字,如癸酉年二月二十日,不能写成癸酉年2月20日;康熙十五年不能写成康熙15年。但是,民国和日本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民国20年,昭和15年。
  二、阿拉伯数字的正确书写。
  1.公元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0世纪90年代,不能写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12时30分不能写成十二时三十分。
  2.记数与计量数字(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等)均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如3%、2.5倍、25岁、7/100等,均不能用汉字代替。
  3.一个阿拉伯数字不能隔断移行书写。
  4.五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可以改写为万、亿单元。如5320000元,改写成532万元。
  5.四位以上的数字,采用国际通行的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位置,废止分节号。
  6.不是一组数字中的一位数,可以用汉字。如三个人、写了六遍等。

 

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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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pxqbok 于11-09 09:03发表评论: 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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